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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成文日期:2021年03月21日
标  题: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大项目建设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第二批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桂重大办〔2021〕6号发布日期:2021年03月23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大项目建设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第二批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方案的通知

2021-03-23 15:00     来源:重大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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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区直中直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重大项目对投资和经济增长的强劲拉动作用,根据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对重大项目建设的工作部署,现印发2021年第二批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方案。列入本方案的重大项目共272项总投资4911亿元,年度计划投资345.6亿元,其中:新开工项目35项,总投资386.4亿元,年度计划投资93.6亿元;续建项目36项,总投资1701.4亿元,年度计划投资202.4亿元;竣工投产项目7项,总投资90.5亿元,年度计划投资49.6亿元;预备项目194项,总投资2732.7亿元。为抓好重大项目建设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各有关单位进一步创新推进工作机制,加强协调调度,强化用地、资金、建筑材料、施工用水用电、交通运输等方面的建设要素保障,促进重大项目顺利实施。

二、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各有关单位严格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相关政策法规,依法依规推进项目布局和建设。工业项目要落实能耗“双控”和环境评价的要求高耗能、高排放项目不予增补列入重大项目方案。涉及到产能过剩行业的,要按规定落实产能置换指标并完成相关手续。

三、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实行“随报随审”。自治区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增补重大项目,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各有关单位进一步完善项目建设方案和相关前期工作审批手续,落实建设条件,按照滚动管理的要求,通过“壮美广西·发改云”项目管理平台申报,自治区重大办将及时审核。

有关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各有关单位要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跟踪监控,按照自治区重大项目月报制度的要求,每月5日前通过“壮美广西·发改云”项目管理平台报上一个月重大项目进展情况。

联系电话:0771-2328852


                      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大项目建设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代章)

                      2021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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