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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成文日期:2021年07月22日
标  题: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大项目建设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第三批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桂重大办〔2021〕16号发布日期:2021年07月22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大项目建设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第三批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方案的通知

2021-07-22 18:00     来源:重大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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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区直中直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重大项目对投资和经济增长的强劲拉动作用,根据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对重大项目建设的工作部署,现印发2021年第批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方案。列入本方案的重大项目共170总投资共1810.9亿元,年度计划投资45.2亿元,其中,新开工项目17项,总投资74.1亿元,年度计划投资12.5亿元续建项目20项,总投资131.2亿元,年度计划投资32.7亿元预备项目133项,总投资1605.6亿元为抓好重大项目建设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各有关单位进一步创新推进工作机制,加强协调调度,强化用地、资金、建材、用水用电、交通运输等项目建设要素保障,促进重大项目顺利实施。

二、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各有关单位严格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相关政策法规,依法依规推进项目布局和建设。工业项目要落实能耗“双控”和环境评价的要求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原则上不予增补列入重大项目方案。涉及到产能过剩行业的,要按规定落实产能置换指标并完成相关手续。

三、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继续实行“随报随审”。自治区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增补重大项目,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各有关单位根据项目前期工作进度,进一步完善项目建设方案和相关审批手续,落实建设条件,按照滚动管理的要求,通过“壮美广西·发改云”项目管理平台组织申报项目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各有关单位要对重大项目建设进展情况进行跟踪监控,按照自治区重大项目月报制度的要求,每月5日前通过“壮美广西·发改云”项目管理平台报上一个月重大项目建设进展情况。

联系电话:0771-2328852


                         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大项目建设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代章)

                                 2021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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