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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市场准入隐性壁垒排查工作的通知

2020-06-24 16:00     来源:体改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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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发改体改〔2020〕655号


自治区各有关行业协会商会: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商务部关于印发<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9年版)>的通知》(发改体改20191685号)精神,为及时发现各种形式的市场准入不合理限制和隐性壁垒,切实使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落地落实,自治区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近期在全区开展一次市场准入隐性壁垒排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排查范围

(一)各级各部门制定的以负面清单命名的市场准入类管理措施。

(二)各级各部门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所列事项之外设立的市场准入类行政许可(在各类文件中有明文规定)。

(三)各级各部门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所列事项之外违规设置的各种市场准入类门槛。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况:

1.区别性、歧视性对待不同所有制经济主体的做法;

2.在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情况下,设置审批或者具有审批性质的事前备案程序;

3.排斥、限制外地市场主体进入本地市场的做法;

4.其它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之外设置的隐性门槛。

非市场准入类行政许可和限制门槛不属于此次排查内容。

二、排查时间

即日起至2020年7月31日。

三、情况反馈

(一)各企业在工作中遇到的市场准入隐性壁垒,原则上先报相关行业协会商会,由行业协会商会汇总后统一报自治区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企业也可直接将有关情况报联席会议办公室。各企业在反映市场准入隐性壁垒时要提供简要情况(填写附件1)及相关佐证材料。

(二)各行业协会商会将收集到的市场准入隐性壁垒情况汇总成表(填写附件2),并附企业提供的材料,将电子版发至联席会议办公室邮箱:jtc123@gxi.gov.cn。

四、工作要求

(一)请各行业协会商会将本通知精神传达到各相关企业,组织企业认真学习领会《国家发展改革委 商务部关于印发<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9年版)>的通知》(发改体改20191685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印发《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9年版)广西实施分工方案》的通知》(桂发改体改〔2020〕167号)精神。两份文件均可在互联网上查询。

(二)各行业协会商会应重点关注本行业、本领域反映集中的共性问题,做好分析研判,及时将有关情况向联席会议办公室反映。各行业协会商会或企业要如实反映在工作中遇到的各级各部门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之外设置的市场准入门槛或隐性壁垒。

未尽事宜,请咨询自治区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联系电话:0771-2328578、2328838。

附件:1.市场准入隐性壁垒情况登记表

      2.市场准入隐性壁垒汇总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0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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