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地扶贫搬迁是脱贫攻坚“头号工程”和“标志性工程”。脱贫攻坚战打响后,广西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区上下同心协力,克难攻坚,真抓实干,出色完成了“十三五”时期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任务,为我区夺取脱贫攻坚战胜利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全区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总体成效
“十三五”时期,广西计划搬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71万人,分布在13个市78个县(市、区)。经过全区上下共同努力,截至2019年底,安置住房建设已全部完成,16.38万户71万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已搬迁入住,提前1年完成全区“十三五”时期易地扶贫搬迁规划建设任务。随后,我区将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重心从以搬迁为主向后续扶持转移,从“搬得出”向“稳得住、有就业、逐步能致富”转变。
二、易地搬迁后续扶持政策不断完善
我区高度重视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工作,先后制定和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强化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的意见》(桂发〔2019〕3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切实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实施方案》(桂发改安置〔2021〕596号)《2021年广西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工作要点》(桂发改安置〔2021〕597号)《切实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切实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就业帮扶工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通知》等一系列政策文件,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扎实推进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十个强化”措施的落实。
三、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工作取得阶段成效
(一)后续扶持产业发展大力推进。2021年以来,广西多措并举筹措资金支持安置区后续扶持项目。一是争取到中央和自治区财政扶贫衔接乡村振兴资金6.98亿元,实施后续扶持产业项目88个;二是在自治区安排乡村振兴资金中,安排1.1亿元实施后续扶持产业项目28个;三是分别争取到农发行广西分行货款投入42.07亿元、国开行广西分行贷款投入26.38亿元支持安置区后续扶持项目,夯实了安置区后续发展基础。
(二)搬迁群众就业帮扶扎实有效。制定和印发《关于切实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就业帮扶工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通知》《关于协助做好易地搬迁群众培训就业帮扶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指导各地扎实做好易地搬迁就业帮扶工作,各地集中3个月时间,组织开展各类技能培训、就业服务推荐工作,完善与广东等省外出就业对接机制,稳定外出务工规模;采取延续就业扶贫车间优惠政策、开发公益岗位等措施,促进就地就业。截至目前,全区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意愿的搬迁家庭已实现一户至少一人就业。
(三)安置区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完善。2021年3月开始,组织开展对全区506个集中安置区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回头看”,6月又组织开展安置区基层组织建设复查工作,促进了安置区基层组织建设全覆盖。截至目前,全区506个集中安置区中,有420个专门成立了党支部(党总支),76个新成立村(居)委员会,419个设立村(居)民小组或其他自治组织,并根据需要设立工会组织448个、共青团组织432个、妇联组织456个,其他未设立的已纳入地方相关组织管理,安置点的社会治理能力明显提升。
(四)搬迁群众共享发展成果得到保障。完善搬迁群众在迁出地的土地承包权、林地承包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相关政策,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收回、侵占、剥夺搬迁群众的利益。完善社保、医保、低保等政策衔接,确保符合条件的搬迁群众应保尽保。加快办理安置住房产权登记手续,按期完成了国家和自治区部署的安置住房不动产权登记工作。截至2021年6月底,全区16.38万多套易地搬迁安置住房已全部完成登记和发证,切实保障了搬迁群众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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