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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成文日期:2025年07月07日
标  题:关于对自治区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20250285号提案的答复
发文字号:桂发改振兴函〔2025〕1412号发布日期:2025年07月25日

关于对自治区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20250285号提案的答复

2025-07-25 09:00     来源:振兴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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韦荣德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岩滩库区扶持力度,促进库区乡村振兴的提案(第20250285号)》由自治区政协办公厅交由我主办,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会办。经我委认真研究并综合会办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大岩滩水电站库区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

岩滩水电站自1992年下闸蓄初期,还存在库区环境容量有限,基础设施条件差,移民外迁难度大,后靠安置资源匮乏,生存环境差等问题,移民生产生活遇到诸多困难。为解决岩滩水电站库区移民突出问题,自治区政府于2009年组织自治区发展改革、水库移民等21个部门编制了《红水河岩滩水电站水库移民遗留问题处理规划设计报告》(以下简称《岩滩处遗规划》),并获得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复实施。《岩滩处遗规划》提出在库区和移民安置区投入项目资金12.28亿元,实施完成四级公路、屯级道路、码头、人畜饮水、农田水利、居住环境改善、公共服务设施等项目2000多个,形成了库区“大联通、小循环”便捷性农村交通网络,进一步改善库区农田水利、电力、通信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条件。同时,在《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国发〔200617号)出台后,岩滩水电站库区移民突出问题同步纳入广西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解决实施水库移民通村屯硬化道路、码头、人饮、农田水利、美丽移民村等一大批项目,极大改善库区移民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人居环境条件。

下一步,自治区有关部门积极落实部门职责,进一步加大库区建设投入,为实现库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打下坚实基础。

二、关于推动产业多元化发展的建议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高度重视并大力支持岩滩库区特色产业发展。一是强化产业聚集效应。20212025年投入中央奖补资金、自治区财政资金超5800万元,推动东兰县、巴马瑶族自治县、天峨县、南丹县等库区县特色产业规模化、专业化发展。二是推进产业强镇建设。指导南丹县六寨镇、巴马瑶族自治县所略乡获批建设国家产业强镇,天峨纳直油茶、南丹县六寨镇六龙茶、巴马所略乡油茶获批建设自治区产业强镇,获批中央和自治区奖补资金900万元。三是发展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近年投入自治区财政资金超300万元,支持岩滩库区东兰县、南丹县等打造14个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指导南丹县里湖瑶族乡瑶里村、巴马瑶族自治县那桃乡平林村等获批建设中国美丽乡村,巴马瑶族自治县被评为广西休闲农业重点县,南丹县入选全国休闲农业重点县。

下一步,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将强化国家和自治区产业扶持政策宣传落实,增强岩滩库区产业发展动力;加强河池市农产品品牌建设,提升市场竞争力;进一步挖掘岩滩库区旅游资源潜力,联合文旅部门加大宣传库区旅游资源及美丽乡村建设,推介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精品景点线路,推动农业与旅游、文化、康养等产业深度融合发展。

三、关于加强生态保护修复的建议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高度重视生态保护修复工作。一是常态化开展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监督,不断加大生态破坏行为的监管和处罚力度。二是深入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地监督检查专项行动,重点问题全面清零。三是创新打造生态环境与大健康暨宜居康寿广西品牌,推动产业多元化发展。四是在国际和全国环境主题日积极宣传绿色低碳生活理念。

下一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将加强生态保护监管和修复,不断加大生态破坏行为的监管和处罚力度,不断完善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常态化监督监测机制,加强生态环保教育,提高居民的环保意识,推动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全方位守护好祖国南方重要生态屏障,助力支撑乡村振兴,让全区各族居民共享良好生态环境。

四、关于强化人才支持的建议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聚焦岩滩库区移民的服务需求和产业发展需要,强化政策支撑、技能帮扶,落实基层职称倾斜政策,将多项特许政策集聚基层事业单位深入实施“技能广西行动”为库区提供坚强的人才支撑。

下一步,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将加大政策支持力度,鼓励人才扎根岩滩库区建功立业。一是继续实施人才人事倾斜政策继续实施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乡镇卫生服务机构、乡村教师“定向评价、定向使用”职称政策。二是落实基层事业单位定向招聘倾斜政策,配合做好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工作,继续实施向基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倾斜的收入分配政策。三是持续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聚焦农业农村用工需求,结合劳动者培训意愿,加强订单式、定向式培训,推进职业技能培训提质增效。

五、关于出台政策保障的建议

国发〔200617号文出台后,岩滩水电站库区移民突出问题已同广西其它大中型水库移民问题同步纳入广西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解决,同时也纳入《岩滩处遗规划》解决。因后期扶持规划“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为统领,以国土空间规划为基本依据,与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等相关专项规划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关工作紧密衔接”,不宜再针对岩滩库区专门制定相关振兴发展规划及政策。对将岩滩库区振兴工作纳入地方政府绩效考核体系,按绩效考核要求由设区市、县按程序申请。对给予库区在土地使用、产业发展等方面优惠政策,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等3部委《关于村庄建设项目施行简易审批的指导意见》《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实行投资项目审批“五个简化”若干措施的通知》等文件执行。

下一步,自治区将根据国家“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部署和国家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延续政策安排,做好“十五五”开局的大中型水库(包括岩滩)移民后期扶持项目建设谋划工作,促进水库库区社会和谐稳定和经济持续发展。

六、关于项目资金保障的建议

自治区财政厅高度重视岩滩水电站库区发展,近年来出台政策、高位投入资金,加大移民扶持力度。一是出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暂行)》(桂财规〔20244号),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二是2024年、2025年分别倾斜支持岩滩库区大化、东兰、巴马、南丹、天峨等5县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基金)2.31亿元、1.90亿元,用于库区发展优势特色产业、加强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人居环境、发放补助等。三是将水库移民补助资金纳入直达资金财政专户管理,通过“一卡通”直接将补助发放到移民群众手上。四是召开资金支出进度调度视频会,督促各市、县(市、区)财政局提高审核项目资料效率,加快资金支出进度。

因国务院清理规范专项资金、自治区本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有要求,要严格控制专项资金的种类数量及规模,不宜再设立“岩滩库区振兴专项资金”。目前,中央和自治区已有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自治区小型水库移民扶助基金、自治区库区移民发展专项资金,可对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保护、产业发展等领域等方面予以支持。

下一步,自治区财政厅将继续加强对岩滩库区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支持力度;继续发挥好政府投资基金的引导带动作用,引入社会资本按市场化方式投资具有一定经济效益的乡村振兴企业项目,支持岩滩水电站库区振兴发展;继续支持健全融资担保体系,提升库区中小微企业获贷率;推动《广西金融惠企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实施,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引导符合条件的库区相关经营主体纳入行动方案名单,不断加大优惠利率贷款投放力度。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我区岩滩水电站库区扶持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7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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