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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20210133号提案答复的函

2021-09-01 16:50     来源:通道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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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思影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大力促进三业融合,提升产业链协同水平

(一)推动铁路、公路、水运、航空智能化改造。

“十三五”期间,我区初步建设了广西交通运输数据中心,搭建了广西交通运输数据共享交换与开放平台,推动公路、水路以及跨部门、跨行业、跨区域数据资源初步汇聚与共享交换,基本实现了公路基础设施、道路运输车辆、航道基础设施、水路运输船舶等领域的数字化。下一步,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计划通过智慧公路、智慧服务区、智慧港口、智慧航道等一系统示范工程的建设,引领全区基础设施全面数字化改造,推进“智慧”设施与基础设施同步规划建设,力争到2025年,全区交通运输关键基础设施和重点运输装备基本要素、运行动态,以及重大风险监测的数字化程度大幅提升。同时将加强向交通运输部、国家民航局、国铁集团汇报衔接,从国家层面推动铁路、航空信息数据互联互通。

(二)加大交通运输业、物流业、制造业政策支持。

我委已于2019年11月出台了《广西加快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若干政策措施(修订版)》,对海铁联运班列班轮开行、跨境公路铁路运输、降低物流和通关费用、建设冷链物流体系、重点物流园区及重大项目等给予资金、金融、减税降费以及人才引进等方面的支持。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等相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降本增效有关政策,包括实行收费公路绿色通道等车辆通行费减免、降低部分贫困地区高速公路收费标准、货车通行费差异化收费、推进北部湾港降费等政策,持续降低企业物流成本。下一步,我委将会同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等相关部门,狠抓落实和继续完善现有支持政策,进一步降低物流税费成本,不断减轻企业负担,提高物流运输效率,推动西部陆海新通道交通运输业、物流业、制造业融合发展。

(三)大力培育龙头企业。

目前,我区正以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为龙头企业,与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和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共同建立平台公司运营西部陆海新通道海铁联运班列,推动班列常态化规模化开行,并会同重庆、贵州、甘肃、宁夏、新疆等省区市平台企业组建了西部陆海新通道运营公司,按照“统一品牌、统一规则、统一运作”的经营原则,整合各方优势资源,打造网络体系发达、服务快捷顺畅、科学可持续发展的陆海新通道多式联运服务体系。此外,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还与中远海运、太平船务(PSA)等知名航运服务企业合资建设运营北部湾港泊位码头,共同完善港航基础设施,培育北部湾港航线。下一步,我委将会同自治区北部湾办等相关部门,发挥龙头企业的带动示范作用,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吸引更多的央企以及通道沿线省份企业合作共建西部陆海新通道。

二、关于实施创新驱动战略,新通道产业数字化改造

(一)推动建立新通道物流产业联盟。

习近平总书记在第十七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和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开幕式上致辞时提出:“积极构建中国—东盟多式联运联盟”。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致辞讲话精神,我委已制定《中国—东盟多式联运联盟建设方案》,将筹建以区内外知名企业为原始发起人,国内相关企业以及东盟各国物流企业和协会共同参与的中国—东盟多式联运联盟,推动制定中国—东盟多式联运标准,实现资源信息共享。下一步,我委将会同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等相关部门,加强向国家有关部委沟通衔接,积极争取国家给予政策支持,指导中国—东盟多式联运联盟快速发展。

(二)推动物流企业拥抱智能科技,加大物流企业智能化设施设备投入补贴力度。

我委正在编制《广西物流业发展“十四五”规划》,计划在“十四五”期间加快新一代信息技术、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北斗导航、生物识别等现代信息技术,在物流跟踪、认证、交易、支付、监管、信用评价等环节的应用推广,发挥广西物流公共信息平台“行好运”、北港网、数字广西等社会化平台作用,推进运输、仓储、配送等物流环节的智能化建设,大力发展产品可追溯、在线车辆调度、产品自动分拣、智能快递和智能配货,推广无人车、无人机等先进物流设备应用,并完善新一代物流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实现物流园区、配送中心、货运站等物流节点的设施数字化,形成可感知、可视可控的智慧物流设施体系。下一步,我委将加快完善《广西物流业发展“十四五”规划》,争取早日印发实施,同时进一步加强调研,适时研究制定智能物流设施建设支持政策。

(三)完善基于数字化物流体系,通过政策引导金融机构与物流企业、制造企业加强合作。

2020年,我委会同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指导金融开放门户(广西)跨境金融数字有限公司建成多式联运“一单制”综合金融服务平台,为基于“全程提单”的“一单制”融资创新提供有效支撑,广西北部湾银行依托平台成功签发广西首单海铁联运“一单制”融资业务。此外,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还持续优化“跨境金融区块链服务平台”金融服务,运用“企业跨境信用信息授权查证”场景,建立面向中小涉外企业的“跨境信用贷”,截至2021年6月底,辖区内共有21家银行169家网点开通平台权限,放款超过6.4亿美元。下一步,我委将配合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和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等单位,进一步完善各类金融服务平台功能,持续推动融资创新,为企业提供更多的创新融资服务产品。

(四)加快推动跨境金融创新。

目前,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正在研究制定《广西推进跨境金融创新实施方案》,将着力建设西部陆海新通道(广西)物流金融综合服务平台、推广跨境金融区块链平台、探索推进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跨境金融服务建设等,从更深层次、在更宽领域、以更大力度推进广西跨境金融创新发展,加快建设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下一步,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将加快完成《广西推进跨境金融创新实施方案》编制,争取早日印发实施,不断提升金融服务外贸实体经济能力,推动广西涉外经济高质量发展。

三、关于完善知识产权质押机制,建立企业全生命周期支持

近年来,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等相关部门,加大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力度,强化措施,不断优化政策环境,着力破解知识产权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的难题。一是自治区市场监管局与广西银保监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的通知》,从政策上引导银行保险机构进一步扩大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服务,建立完善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服务体系,推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增量扩面。二是举办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银企对接会,组织区内151家有知识产权融资需求的企业与交通银行、桂林银行、柳州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南宁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南宁市南方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等7家银行及服务机构进行了现场交流和咨询,为企业搭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银企对接平台,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深入开展。三是依托广西知识产权交易中心等平台,搭建融资功能齐全、融资体系完善、规范化与市场化相结合的“广西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信息发布平台”,为企业提供“一站式”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综合服务。四是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南宁代办处进一步优化专利权质押登记流程,申请办理专利权质押登记的银行机构及企业可选择网上在线提交或邮寄提交,自收到符合规定的材料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办结;同时推进全区实现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业务窗口14个市全覆盖,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异地受理,同步审查、授权发证”分级管理模式,办证时间从2-3个月压缩到材料齐全只需7个工作日,大大缩短了登记时间,降低了登记成本。五是通过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共同开展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需求信息采集、召开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推进会等方式,加强与科技、财政、金融、人民银行、银保监等部门的沟通合作,有机结合各部门资源优势,形成合力共同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下一步,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等相关部门,将进一步加强沟通协调,继续在优化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制度环境、畅通融资渠道、提升融资服务水平、完善价值评估体系等方面下功夫,不断扩大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规模,切实服务创新性企业发展,支撑产业高质量发展。

感谢您对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发展的关心和支持。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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