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成文日期:2023年05月16日 |
标 题: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023477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 |
发文字号:桂发改电力函〔2023〕1214号 | 发布日期:2023年05月18日 |
韦涛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支持象州县打造桂中区域储能中心的建议,由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交由我单位办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新型储能是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重要技术手段和基础装备,是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重要支撑。“十四五”以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工作部署,统筹加快新型储能等调节能力规划建设,促进新能源消纳,推进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一是统筹开展全区新型储能发展规模与规划布局研究,印发实施《广西新型储能发展规划(2023—2030年)》(以下简称《规划》),明确我区新型储能规模化、多元化、市场化发展的重点任务,引导新型储能项目科学布局、有序建设。二是以试点示范促推广应用,引导既有市场化并网新能源项目配套储能以集中共享形式加快建设,印发推进广西集中共享储能项目示范建设的通知,启动首批12个集中共享新型储能示范建设,总规模162万千瓦,要求2023年6月底前投运。三是持续完善新型储能发展配套政策,印发《推动新型储能参与电力市场和调度运用工作方案》《加快推动广西新型储能示范项目建设的若干措施(试行)》,建立适应新型储能参与的市场机制和政策环境,持续完善电力调度运行机制,推动新型储能参与电力市场。
下一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规划》各项任务举措落实落地,加快构建技术、市场、政策等全方位驱动的发展局面,推动全区新型储能实现商业化、规模化发展,支持象州县按照我区集中式新型储能布局规划,以需求为导向,推进集中共享储能电站规划建设,积极探索新型储能技术路线和应用场景多元化发展,创新商业模式,积极参与我区后续批次集中共享新型储能示范建设,为我区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提供有力支撑。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对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作的关心支持。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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