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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成文日期:2023年05月12日
标  题: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023197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发文字号:桂发改电力函〔2023〕1206号发布日期:2023年05月12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023197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2023-05-12 18:30     来源:电力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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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德珺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协调‘贺电送粤’政策延长五年”的建议,由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交由我单位办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2018年,为加快推进富川县脱贫工作,贺州市人民政府建议自治区层面推动实施扶贫电量送广东,并全部由华润贺州电厂执行。经多方努力,两省区开展电力互济的内容写入了2018年粤桂扶贫协作工作座谈会纪要。此后,我委积极与广东省能源局对接洽谈,就相关具体事宜达成共识,2019—2020年,华润贺州电厂每年送电广东约30亿千瓦时。2020年,贺州市提出申请,根据自治区政府领导批示精神,我委进一步与广东省能源局沟通争取,共同推动将相关政策延长至2023年。

       2023年初,自治区政府办公厅来文,请我委牵头开展关于《贺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协调“贺电送粤”政策延长五年的请示》的征求意见工作。随后,广西、广东两省区召开粤桂合作视频对接会议,会议议定由两省区发展改革委(能源局)牵头研究“贺电送粤”问题,提出方案分别报两省区人民政府。按照工作部署,我委迅速与自治区乡村振兴局、广西电网公司等相关单位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对接,收集整理了相关意见建议。

      经综合各方意见认为,尽管国家批复了我区“十四五”新增煤电建设指标,但因全国火电设备制造、施工等能力有限,难以及时满足全国大规模新建煤电的需求,我区在建、拟建的煤电项目预计将难以按计划时间投产,我区“十四五”电力供应仍具有较大不确定性,部分高峰用电时段仍然可能存在较大电力缺口。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通报,2023—2025年,广西电力供需仍处于紧平衡,电力供应存在阶段性缺口。从更有利于保障我区电力供应的角度考虑,拟对“贺电送粤”政策进行科学合理化调整,在优先保障广西电力供应的前提下开展富余电力送广东

下一步,我委将贯彻落实2023年2月2日召开的粤桂合作视频对接会议精神,研究制定“贺电送粤”方案,并进一步加强与广东省能源局、南方电网公司的研究协商,明确送电时间、送电方式、价格机制等具体事宜。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我区能源工作的关心支持。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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