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成文日期:2023年04月14日 |
标 题: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023235号代表建议的协办意见 | |
发文字号:桂发改交通函〔2023〕885号 | 发布日期:2023年04月19日 |
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
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黄江代表提出了关于加快开工建设防城港企沙南30万吨级码头和配套进港航道等港航设施工程,提升北部湾港核心竞争力的建议,经研究,现提出协办意见如下:
我委积极支持防城港进港航道项目规划建设。经积极争取,防城港30万吨级航道项目已列入国家《“十四五”推进西部陆海新通道高质量建设实施方案》,并纳入《广西推进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2023年工作要点》。交通运输部已将防城港30万吨级航道项目纳入《水运“十四五”发展规划》。目前,项目单位已组织完成项目可研报告、社稳报告初稿编制,并同步开展相关专题修编工作。下一步,我委将充分吸收采纳黄江代表的意见建议。一是会同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加强与国家部委汇报衔接,加快推进《北部湾港总体规划》印发实施,为项目建设提供支撑;二是积极指导项目单位加快推进30万吨级航道前期工作,待项目具备条件后,按权限做好项目审批工作。
专此函达。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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