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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成文日期:2022年06月10日
标  题: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022417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发文字号:桂发改振兴函〔2022〕1650号发布日期:2022年06月11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022417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2022-06-11 15:00     来源:振兴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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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钦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建立北部湾经济区合浦水库、洪潮江水库生态补偿机制,扶持库区移民发展的建议,由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交由我单位办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当前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情况

为推动建立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近年来我区在小流域试点、上下游协调联动、积极争取国家层面支持等方面不断努力。

(一)深入实施九洲江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试点机制建设。粤桂两省(区)政府高度重视生态保护补偿工作,全力推进九洲江流域环境综合治理。2015-2020年,两省(区)共同实施了两轮九洲江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累计投入资金28.17亿元联合开展九洲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其中中央下达生态补偿奖励资金14 亿元,广东省支持生态补偿资金5.97亿元,广西区筹措资金8.2亿元。2022年3月,广东省人民政府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已正式签署第三轮(2021-2023年)生态补偿合作协议。

(二)推动落实区内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2020年9月29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生态环境厅、水利厅联合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四部门关于建立广西区内右江、漓江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试点机制的通知》(桂发改振兴〔2020〕1048号),组织相关市县签订《右江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协议(2020-2022年)》《漓江流域试点县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协议(2020-2022年)》,初步建立了右江、漓江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试点机制。2020 年-2022年,每年下达生态保护补偿资金4000万元,明确了右江流域南宁市、百色市和漓江流域桂林市9县区的生态保护补偿奖励资金分配额度。

目前,我区省与省之间(广西广东九洲江流域)、市与市之间(南宁百色右江流域)、县与县之间(桂林市9县区漓江流域)的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试点机制已初步建成,可为建立北部湾经济区合浦水库、洪潮江水库生态补偿机制提供借鉴经验。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需要上级部门的大力支持,受生态环境价值量化难、地区财力有限等因素影响,推动建立北部湾经济区合浦水库、洪潮江水库生态补偿机制存在较大难度。下一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将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工作部署,联合自治区财政厅、生态环境厅、水利厅等部门,探索开展北部湾经济区合浦水库、洪潮江水库生态补偿机制研究,加快完善现有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试点建设,不断总结完善试点经验,为下步建立北部湾经济区合浦水库、洪潮江水库生态补偿机制积累经验和基础,争取尽快开展试点建设。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工作的关心支持。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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