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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成文日期:2022年05月20日
标  题: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022430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发文字号:桂发改新能函〔2022〕1318号发布日期:2022年05月23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022430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2022-05-23 13:25     来源:新能源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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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凯9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快推动红水河水风光一体化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基地建设的建议,由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交由我办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大力发展风电、光伏发电等新能源是我区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现代能源体系的重要内容。今年以来,我委持续加强新能源开发建设取得良好成效。截至2022年3月底,我区风电装机797万千瓦,光伏发电装机333万千瓦,第一季度新增风电、光伏发电装机77万千瓦。预计到今年底,我区风电装机将达到约1000万千瓦,光伏发电装机将达到约550万千瓦。

我区河湖资源丰富,利用河湖水面建设光伏发电项目,推进“光伏+”的开发模式可实现水面资源的综合高效利用。我委高度重视利用红水河河湖发展水面光伏,于2021年底编制完成了《红水河流域水风光一体化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基地规划研究》,推动红水河水风光基地纳入国家相关规划,由中国大唐广西分公司负责实施的红水河140万千瓦光伏项目纳入了国家第一批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项目清单。目前我委正在加快开展《广西主要流域水风光一体化可再生能源综合规划研究》红水河流域是研究的主要内容。

2021年10月,自治区水利厅《关于研究河湖管理范围内非法项目清理整治工作专题会议的纪要》(桂水阅〔2021〕13号)指出,在国家水利部未出台明确政策文件前,原则上不得在河湖管理范围内开工建设水面光伏项目。目前国家层面仍未出台水面光伏建设的政策文件,自治区水利主管部门自去年10月暂停了水面光伏项目审批。我委已向自治区人民政府、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等反映该问题,并积极与自治区水利厅等部门沟通,推动加快出台水面光伏建设相关政策文件。同时,我委积极与自然资源等部门衔接,全力协调解决新能源项目建设存在的问题困难,推进新能源项目开发与国土空间、环境保护等融合发展。

下一步,我委将持续加强与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自然资源部、国家能源局等相关部门汇报衔接,推动水利部门加快出台水面光伏建设相关政策,促进水面光伏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建议河池市、中国大唐广西分公司加强与我委沟通衔接,提前做好水面光伏等新能源项目开发前期工作,待具条件后加快推进建设。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我区新能源开发建设工作的关心支持。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5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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