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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成文日期:2022年05月19日
标  题: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022390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发文字号:桂发改新能函〔2022〕1291号发布日期:2022年05月20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022390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2022-05-20 17:05     来源:新能源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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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雨6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支持北海市做大做强光伏产业的建议,由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交由我办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大力发展光伏等新能源产业是推动我区经济高质量发展,助力实现“双碳”目标的重要途径。近年来,我委积极推进光伏发电等新能源开发建设取得显著成果。2021年我区新增光伏发电装机107万千瓦,同比增长52.3%,增速位居全国第一位。截至2021年3月底,我区光伏发电装机333万千瓦,比2021年底增加21万千瓦。预计到今年底,我区光伏发电装机将达到约550万千瓦,“十四五”末将达到1500万千瓦。目前,我委正在加快编制《广西太阳能发电发展“十四五”规划》,近期将召开评审会,待完善后按程序发布,指导我区“十四五”期间科学发展光伏产业。

我委全力支持北海市结合自身资源禀赋发展光伏产业,已于2022年2月将包括北海光伏新材料产业链项目在内的一批重大项目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申请国家能耗单列。同时,我委多次前往国家发展改革委等汇报衔接,争取将我区更多项目列入国家重大规划和政策文件,并实行国家能耗单列。前,国家有关部委正在研究能耗列项目,并强调重点考虑中央、国务院批准建设的重大目。

根据国家光伏延压玻璃产能风险预警机制通知要求,对于2020年1月3日之后点火投产运行的光伏玻璃项目,需要先通过听证会论证后报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出具风险预警意见后进行公示公告,再履行其他相关手续。目前,我委与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已组织召开我区光伏压延玻璃项目听证会,积极指导北海市光伏压延玻璃项目参与,待项目通过听证会论证后报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开展产能风险预警评估。

建议北海市加强对全国光伏产业现状和各地布局情况的研究,光伏玻璃产能达到一定规模后按照“先后再前”原则建设产业链,避免光伏玻璃产能过大,形成新的产能过剩,并加强与工信部门沟通衔接,了解产能风险预警为高风险的有关情形,适当提高拟建项目准入门槛。同时,根据国家相关要求,我区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需通过竞争性配置获取建设指标。我委正在加快筹备2022年我区集中式光伏发电竞争性配置工作,建议北海市积极组织项目业主做好项目前期相关工作,届时按要求申报项目。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我区光伏产业建设工作的关心支持。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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