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和有关政策建议,按权限审核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重大项目。承担全区全口径外债管理有关工作。统筹指导协调国家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外国政府贷款、本外币国际商业贷款(含境外发债)规划项目实施。组织实施国家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指导协调全区产能和装备制造等领域重大项目的国际合作。负责发展改革领域对外交流合作相关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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