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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监测调控处

2024-03-01 12:43     来源: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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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张  莉

联系电话:0771-5829681

组织实施国家价格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提出全区年度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和调控措施。制定和调整自治区定价目录。跟踪反馈国家、自治区重要经济政策在价格领域的反映。监测分析重要商品、服务价格变动情况,实施价格预测、预警。实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负责全区价格预警网络的建设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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