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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4-01-26 17:30     来源:法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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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重大方略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持续推进高水平高标准法治机关建设,法治引领、法治支撑、法治保障成效显著。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牢牢把握“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总要求,扎实开展主题教育。采取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引领学、“发改大讲堂”交流学、线上线下结合学、支部“三会一课”深入学等形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以高水平法治保障高质量发展。

(二)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成效明显。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制定广西提质增效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全国工商联公布2023年万家民营企业评营商环境调查结论,广西是5个进步最明显的省份之一。完善信用监管体系,2023年3月《广西壮族自治区社会信用条例》经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表决通过。宁、柳州获评全国第四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实现我区信用示范区创建零的突破。贯彻落实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制定广西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着力破除制约各类所有制企业平等参与招标投标的不合理限制,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统一部署,牵头印发自治区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行动方案。

(三)“立改废”统筹推进。根据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及其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要求,积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粮食安全保障条例、民营经济促进条例等立法项目各环节工作。印发《支持广西生产性服务业集聚示范区建设若干政策措施》等行政规范性文件。认真完成制度文件清理任务,两次组织梳理我委起草的、以自治区人民政府或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的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

(四)法制审核机制不断增强。对我委作为主体制定或作为承办单位拟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以及重大行政决策,从规范征求意见程序、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保障市场主体权益等方面进一步强化合法性审核工作;加强对办理政府信息公开、信访等事项潜在法律风险隐患排查,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保持与群众的紧密联系;稳妥有序化解行政争议,全过程全方位研究案情,注重加强法律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力争为群众解“事结”、化“心结”。

(五)法治宣传教育扎实有效。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严格按照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普法责任目录清单要求,在开展业务的同时宣传外商投资法、节约能源法、电力法、价格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针对群众的法治需求和关注的热点问题,通过提供法律咨询、发放普法图书等方式,精心组织送法入社区、送法下乡活动。强化执法队伍建设,组织机关在编人员参加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续职)培训考试。大力提升干部法治素养,组织全体干部参加年度学法考试,在委机关设立“法治机关建设图书角”,举办“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等专题讲座,利用“4·15全民安全教育日”、民法典宣传月、“12·4”国家宪法日等契机开展宪法、民法典、国家安全法等专题普法。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委党组坚持和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委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范化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列为党组会、理论学习中心组等重要会议“第一议题”,第一时间跟进学习,研究提出贯彻落实意见。委党组和主要负责同志坚持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与发展改革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结合发展改革工作实际部署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制定印发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党组工作规则,坚持“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和“一把手”末位表态等重大事项议事规则,不断完善决策机制。动态更新权责清单,优化发展改革部门权力运行。加强工作机制保障,对标《法治广西建设规划(2021-202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广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三个全面依法治区顶层设计纲领性文件,结合工作实际逐项完成有关工作。落实领导“述法”要求,根据《委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职责纳入年终述职实施方案》要求,突出述法重点,不断强化结果运用。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持续加强法治机关建设。认真落实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等文件,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的能力。

(二)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以服务实体经济专项行动为抓手,巩固拓展“三升两去三消减”成果。完善经营主体反映问题响应处置机制,加强营商环境监测。深化重点领域改革,加快服务和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持续推进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实施国家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统筹推进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落地生效。

(三)持续抓好普法规划落实。认真落实自治区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八五”普法规划,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以本委普法责任清单法律法规为重点,丰富普法宣传教育手段。继续举办送法入社区、送法下乡等普法活动,积极助力社区依法治理、乡村振兴。加强与国家发展改革委和自治区司法厅的汇报沟通,加强对市县发展改革部门的指导,推动普法实践创新、制度创新,及时总结推广先进典型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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