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中国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 | 成文日期:2023年07月15日 |
标 题: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印发2023年降成本重点工作落实分工方案的通知 | |
发文字号:桂发改价格〔2023〕557号 | 发布日期:2023年07月26日 |
自治区有关单位,各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人民银行广西区各市中心支行:
为贯彻《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做好2023年降成本重点工作的通知》(发改运行〔2023〕645号)要求,保持政策连续性稳定性针对性,抓紧落实各项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政策措施,助力经济运行整体好转,现将《2023年降成本重点工作落实分工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并分别于2023年9月25日、12月25日前将前三季度进展情况、全年完成情况报送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广西壮族自治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 中国人民银行
财 政 厅 南宁中心支行
2023年7月15日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