累计收到1条意见
为最大限度促进我区清洁能源安全生产和消纳,加快广西能源低碳绿色转型,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工作部署,结合我区实际,我委对《广西壮族自治区清洁能源消纳原则(试行)》进行了修订,形成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如有意见建议,可在公告期内通过在线征集或电子邮件向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反馈,电子邮箱:fgwyxc@gxi.gov.cn。反馈意见时,请注明单位名称(个人请注明姓名)和联系电话。单位和个人信息仅用于汇总、整理、沟通修改意见,不对外公开。公告期:2023年3月20日至2023年3月31日。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清洁能源消纳原则(试行)(修订征求意见稿)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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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清洁能源消纳原则(试行)(修订征求意见稿).doc
征集结果:(2023年04月06日 02:39:47)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清洁能源消纳原则(试行)(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集意见的结果反馈
2023年3月20日至2023年3月31日,我委就《广西壮族自治区清洁能源消纳原则(试行)(修订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征集期间,共收到1条相关意见和建议,相关意见及建议采纳情况如下。
序号 | 反馈意见建议 | 是否采纳 | 情况说明 |
1 | 就目前广西新能源发展规划前景一片大好,但现执行的电力市场交易有待更细化相关工作。 | 综合采纳 | 将结合建议完善原则,电力市场交易职责在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不在本方案中体现。 |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