累计收到0条意见
为健全我区公证服务价格管理机制,规范公证服务收费行为,保障当事人和公证机构的合法权益,促进公证行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公证服务价格形成机制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21〕1081号)精神,我们依据近年来我区公证服务收费管理情况,在开展调研、论证基础上,会同自治区司法厅研究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公证服务价格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3年3月15日至2023年3月29日;欢迎各界人士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在线征集等形式将意见反馈我委(收费管理处)。电话:0771-2328605;传真:0771-2328750;电子邮箱:gxfgsfc@gxi.gov.cn。
特此公告。
附件:1.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公证服务价格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2.广西壮族自治区基本公证服务收费目录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3月13日
附件下载
附件1: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公证服务价格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
征集结果:(2023年04月06日 02:43:17)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公证服务价格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集意见的结果反馈
2023年3月15日至2023年3月29日,我委就《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公证服务价格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征集期间,收到0条与本征集意见事项有关的意见。感谢公众对此次意见征集工作的关注!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