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水利部关于印发〈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水移〔2022〕414号)要求,加强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验收管理和实施,明确验收责任,规范验收行为,维护国家、集体和移民个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顺利进行,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牵头起草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验收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现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如有意见建议,可在意见征求截止日期前通过邮箱或在线征集向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反映,电子邮箱:anzc@gxi.gov.cn,征求意见时间:2023年2月27日至2023年3月13日。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验收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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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验收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docx
征集结果:(2023年03月16日 07:09:42)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验收管理实施细则 (征求意见稿)》公开征集意见的结果反馈
2023年2月27日至2023年3月13日,我委就《广西壮族自治区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验收管理实施细则 (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征集期间,收到0条与本征集意见事项有关的意见。感谢公众对此次意见征集工作的关注!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