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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绩效管理,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水利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农〔2018〕174号)等制度规定,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自治区财政厅联合研究制定《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绩效管理实施细则(暂行)(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意见建议请于2021年10月30日前通过在线征集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anzc@gxi.gov.cn。联系人及电话:宁志明,2328020。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绩效管理实施细则(暂行)(征求意见稿)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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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绩效管理实施细则(暂行)(征求意见稿).docx
征集结果:(2021年11月08日 11:22:31)
收到0条意见。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