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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价格法》《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的通知》(发改价格〔2019〕798号)要求,我委研究起草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定价目录》(2021年修订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意见,自2021年3月3日起至2021年4月1日止。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如有意见建议,可在公告期内通过电子邮件向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反映,电子邮箱:gxfgsfc@gxi.gov.cn。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定价目录(2021年修订征求意见稿)
2.修订说明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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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结果:(2021年10月27日 09:28:52)
收到3条反馈意见,采纳2条,不采纳1条,不采纳理由是所提意见与国家相关规定不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