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自治区督查检查考核计划〉的通知》要求,我委定于10月22日至29日赴各地市和区直有关部门开展全区相关重大项目(事项)工作督查,并同步开展自治区重大项目和投资协调服务活动。此次督查内容涉及面广、系统性强,时间紧、任务重,为统筹推进督查工作,确保督查工作取得实效,10月20日上午,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召开2021年相关重大项目(事项)推进工作督查行前培训部署会,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自然资源厅、工业和信息化厅、交通运输厅、地方金融监管局、相关银行等督查组成员参加了此次会议。
会议由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评督处处长卓萍主持。会议传达了2021年自治区督查检查考核计划执行情况评估会的精神,强调此次督导是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工作的部署,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精准开展督导工作,切实做好重大项目和投资协调服务活动,督导与服务融合开展。
培训会上,自治区发展改革委重大处副处长杨建华、评督处二级调研员肖俊标、营商处副处长宾晓莹先后对自治区层面重大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相关督导重点、难点进行了讲解和分析,力争做到带着问题去,跟着问题走,盯着问题改,将督查服务工作落到实处。督导组成员进行了现场交流,深入分析,研究讨论。
会议要求,全体人员严格遵守督查工作纪律,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自治区实施细则以及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减轻基层负担,树立良好形象。(文图/裴泽泽 审核/卓萍)
会议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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