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近日下发通知,明确2024年全区将改造城镇老旧小区1366个,涉及居民13.9万户。
通知明确,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小区内的水、电、路、气等配套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改造以及小区内房屋公共区域修缮、建筑节能改造,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开展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各地要严格把好专项资金用途关,不得用于人员经费、公用经费、购置交通工具等支出。
各地将加快2024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施工进度,鼓励推行施工过程结算,及时按工程建设进度向财政部门申请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严格资金使用管理,力争12月底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补助资金支出进度达100%;加快项目建设进度,不断增加工程实物量,确保项目早日建成交付使用;健全工程建设管理制度,严格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严把工程建设质量关和安全关。
据了解,列入2024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将于6月30日前开工建设,小区内的水、电、路、气等市政配套基础设施改造内容力争于12月31日前完工。(骆万丽 黄诗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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