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4日,记者从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获悉,自第二轮第一批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将广西福斯银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斯银公司”)浸银渣处置严重滞后问题公布为典型案例后,经各方强化督察推动,目前基本完成该公司浸银渣棚内浸银渣的转移处置工作。
据介绍,浸银渣是一种危险废物,如得不到及时和妥善处理利用,便会产生一定的安全隐患的环境风险。福斯银公司位于南宁市隆安县,自2001年建成投产至2014年6月银车间停产,所产生的浸银渣量约为3.2万吨,全部堆存于厂区内的浸银渣堆棚内。今年5月10日,第二轮第一批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一督察组进驻南宁市开展督察,将福斯银公司浸银渣处置严重滞后问题公布为典型案例。
该典型案例公布后,南宁市各相关部门通力合作,协同推动福斯银公司浸银渣问题彻底解决。截至今年10月5日,累计转移处置浸银渣约3万吨,其中第二轮第一批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典型案例通报以来转移处置浸银渣约2.65万吨,已基本完成浸银渣棚内浸银渣的转移处置工作(转移至有资质的环保科技公司处置),整改进展较原计划于11月底前完成大幅提前。
“我们公司于2014年曾经开展浸银渣无害化处置项目建设,但项目建成后由于技术、人员不到位,处置效果不理想。后因市场大环境不景气,公司经营困难,浸银渣处置工作陷入停滞。”福斯银公司相关负责人说,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指出问题后,该公司立即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环保法和网上报道的信息材料,检查对照企业自身存在的不足,转变思想,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与有实力的企业共同合作,制定新的生产计划,为当地经济发展注入新动能。(余锋 昌苗苗)
http://www.gxzf.gov.cn/gxyw/t1733522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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