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能源局水电站大坝抗震专题会暨第62次电力安全风险管控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和《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水电站大坝工程隐患治理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国能发安全规〔2022〕93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按照自治区能源局工作部署,2022年11月29日—12月1日,新能源处派员赴柳州红花水电站、贺州合面狮水电站开展大坝及重要输电通道的安全督导检查工作。
督导检查小组按照安全检查清单对相关企业实施全面检查,包括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落实情况、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落实情况、检修运维安全管理和技术监督、大坝安全管理、防汛管理、应急能力建设等。特别是对大坝风险管控工作落实、大坝汛期安全管理等重点核查。同时要求各相关企业继续加强安全生产意识,牢牢树立安全观念,守住安全生产底线,对已查明问题要做到严格整改落实,真抓实干,马上就办,绝不拖沓;对于隐患问题,要在思想认识上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全面排查,及时消除隐患,完成“闭环管理”,确保大坝及输电通道安全生产、今冬明春稳电保供等工作顺利开展。(文/莫钟伟 审核/吴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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