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消费帮扶新春行动”促进消费持续恢复的通知》的要求,我委组织各市、各部门于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2月28日期间开展“消费帮扶新春行动”。据统计,活动期间我区累计直接采购脱贫地区农产品和农副产品金额6400万元,帮助销售金额34亿元,带动脱贫地区销售旅游等服务金额7.72亿元。(文/张莉 审核/银星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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