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国家能源局和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部署,统筹抓好2023年第二季度能源安全生产工作,4月11日至14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能源局)组成4个督导检查组,赴全区14个设区市开展能源安全生产督导检查,着重对水电站大坝安全、重点能源企业防汛关键点、电力工程项目施工工地、灾害易发区域和管理薄弱环节等开展实地督导检查,督促能源企业落实重大节假日安全生产和汛期防汛抗旱主体责任,进一步防范化解能源领域重大安全风险,确保能源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向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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