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加强春节后复工复产和春季检修期间电力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能综通安全〔2023〕9号)和《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春节后企业安全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桂安委办〔2023〕10号)要求,2023年2月2日下午,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副主任,自治区能源局局长农冰主持召开了局务会,研究部署春节后能源企业安全复工复产工作,要求迅速开展能源安全生产督导检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安全生产各项制度措施和上级通知要求落地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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