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区内已注册水电站大坝和重要输电通道安全监管,整治和化解重特大安全风险,2022年11月29日至12月1日,自治区能源局组成3批督导组,分别赴南宁、柳州、贵港、贺州、河池、来宾等6个地市,对7座水电站大坝的安全管理、防汛管理、应急能力建设情况和3处重要输电通道应对自然灾害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现场督导检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确保安全生产制度落地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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