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区印发城镇燃气“瓶改管”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在全区推进餐饮商铺、老旧小区、城中村实施瓶装液化石油气改管道天然气改造。截至1月3日,全区已经完成改造5.26万户,惠及991个老旧小区和52个城中村,让燃气用户告别“等气、换气”烦恼。 根据实施方案,广西将对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的餐饮等非居民用户和城中村、老旧住宅区等居民用户进行改造,优先重点实施餐饮等非居民用户“瓶改管”改造。其中,餐饮场所实施范围主要包括:高层建筑、城市综合体、地下或半地下空间、公共用餐区域等按规定不得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的场所,大中型商店建筑内的厨房以及不具备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储存和使用条件的餐饮场所;有条件使用管道天然气的各类机关事业单位、学校、幼儿园、医院、民政服务机构等单位食堂;符合户内管道天然气设施建设规范、产权明晰、至今尚未实现管道供气的宾馆酒店、小饭店、火锅店、烧烤店、小吃店、大排档、沿街小门面商铺等餐饮场所。 城中村实施范围主要包括燃气管道的敷设和安装能够满足国家现行有关技术标准的要求,建筑本体符合安全要求,5年内未纳入城市更新改造计划的城中村。老旧住宅区实施范围主要包括在管道天然气覆盖范围内,符合工程建设技术规范以及建筑本体安全要求,具备安装接入条件的老旧住宅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