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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广西电网目录销售电价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2020-10-14 09:13     来源:价格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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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第二监管周期广西电网目录销售电价制定工作,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的统一部署,我委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定的广西电网2021-2022年输配电价和销售电价总水平,拟定广西电网目录销售电价方案(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公开征求社会意见,自2020年10月14日起至2020年10月21日止。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如有意见建议,可在公告期内通过电子邮件向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反映,电子邮箱:spjgc@gxi.gov.cn。

附件:广西电网目录销售电价方案(征求意见稿)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10月14日






附件

广西电网目录销售电价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一、广西电网输配电价核定情况

    经过第二监管周期成本监审和电价测算,国家核定2021-2022年广西电网输配电价表如下:

广西电网输配电价表


用电分类

电度电价

单位:元/千瓦时

容(需)量电价

不满1千伏

1-10(20)千伏

35千伏

110千伏

220(330)千伏

最大需量
(元/千瓦·月)

变压器容量(元/千伏安·月)

工商业及其他用电

单一制

0.3184

0.3034

0.2884



-

-

两部制


0.2700

0.1243

0.0993

0.0471

34

27.5

      注:1.表中各电价含增值税、线损及交叉补贴,不含政府性基金及附加。

      2.参与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的输配电价水平执行上表价格,并按规定标另行征收政府性基金及附加。

      其他用户继续执行目录销售电价政策。

      3.500千伏网对网外送省外购电用户承担的送出省输电价格为每千瓦时不0.0165元(含税、含线损)。

由于成本监审核算出的降价空间已全部用于2020年降低除高耗能行业之外的一般工商业、大工业电价5%,根据核定结果,2021—2022年广西工商业及其他用电(单一制)输配电价保持第一监管周期(2017—2019年)水平不变,工商业及其他用电(两部制)取消优待类输配电价(电解铝、合成氨、电石、电炉铁合金、电解烧碱、电炉黄磷、电解二氧化锰、军工产品生产和军事动力用电)后,容(需)量电价保持原水平不变,1-10(20)千伏、35千伏、110千伏、220(330)千伏的输配电度电价分别为0.2700元/千瓦时、0.1243元/千瓦时、0.0993元/千瓦时、0.0471元/千瓦时,与原普通类输配电度电价比较,35千伏和110千伏输配电度电价保持不变,1-10(20)千伏和220(330)千伏的输配电度电价分别降低0.0002元/千瓦时和0.0322元/千瓦时。

二、广西目录销售电价方案

一是取消优待类(电解铝、合成氨、电石、电炉铁合金、电解烧碱、电炉黄磷、电解二氧化锰、军工产品生产和军事动力用电)目录销售电价,与输配电价表一致,相同电压等级的工商业及其他用电(两部制)执行相同的电价标准。

二是根据输配电价各电压等级的降价幅度,对应降低其目录销售电价。工商业及其他用电(两部制,原普通类大工业)1-10(20)千伏和220(330)千伏的电度电价分别降低至0.6259元/千瓦时(0.6261-0.0002)和0.5239元/千瓦时(0.5561-0.0322),其他电压等级目录销售电价保持不变。

    三是调整农网还贷基金征收标准。工商业及其他用电(两部制)的农网还贷资金由“两部制(不含电解铝等类)用电1.5分钱,其他各类用电2.5分钱”调整为“两部制用电1.5分钱,其他各类用电2.5分钱”。核工业铀扩散厂和堆化工厂生产用电价格,调整为按分类用电降低0.7分钱(农网还贷资金)执行;抗灾救灾用电价格,调整为按分类用电降低1分钱(农网还贷资金)执行。调整后的广西电网销售电价表如下:

广西电网销售电价表


用电分类

电压等级

电度电价

基本电费

最大需量

变压器容量

元/千瓦时

元/千瓦·月

元/千伏安·月

一、居民生活用电

一户一表

阶梯电价

不满1千伏

第一档

0.5283

-

-

第二档

0.5783

第三档

0.8283

1-10千伏及以上

第一档

0.5233

第二档

0.5733

第三档

0.8233

合表户

不满1千伏

0.5491

1-10千伏

0.5441

35千伏及以上

0.5441

二、工商业及其他用电

单一制

不满1千伏

0.6620

-

-

1-10千伏

0.6478

35千伏及以上

0.6328

两部制

1-10千伏

0.6259

34

27.5

35-110千伏以下

0.6011

110-220千伏以下

0.5761

220千伏及以上

0.5239

三、农业生产用电

不满1千伏

0.4925

-

-

1-10千伏

0.3875

35千伏及以上

0.3795

      注: 1.上表所列价格,均含农网还贷资金,其中:两部制用电1.5分钱,其他各类用电2.5分钱;上表所列价格,均含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0.1125分钱。

           2.上表所列价格,除农业生产用电外,均含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0.62分钱。

           3.上表所列价格,除居民生活用电、农业生产用电外,均含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1.9分钱和地方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0.05分钱。

       4.核工业铀扩散厂和堆化工厂生产用电价格,按上表所列分类用电降低0.7分钱(农网还贷资金)执行;抗灾救灾用电按上表所列分类用电降低1分钱(农网还贷资金)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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