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0年2月18日国内成品油价格调整以来,国际市场油价有涨有跌,按现行国内成品油价格机制测算,3月3日的前10个工作日平均价格与2月18日前10个工作日平均价格相比,调价金额每吨不足50元。国家发展改革委根据《石油价格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本次汽、柴油价格不作调整,未调金额纳入下次调价时累加或冲抵。广西成品油价格也相应不作调整。
各成品油经营单位要严格执行和广泛宣传国家成品油价格政策,实行明码标价,在明显位置公布成品油价格。各地相关部门要加强对成品油价格的监督检查,切实维护正常市场秩序,消费者可通过12315平台举报价格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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