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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发展改革委联合出台我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实施船舶过闸收费减免政策

2020-03-03 17:01     来源:收费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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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及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的决策部署,更好地服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2020年2月20日,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联合出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实施船舶过闸收费减免政策的通知》,决定从2020年2月22日零时起至疫情防控工作结束,对途经长洲水利枢纽船闸、桂平航运枢纽船闸,运输防疫相关应急物资、鲜活农产品、生活必需品的船舶免收过闸费,并优先调度过闸;运输其他物品的船舶过闸费在现行标准基础上执行8折优惠。减免政策具体截止时间,将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另行通知。(文/价格调控和收费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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