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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新征程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纲领性文件

2023-01-20 15:30     来源:求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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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治兴则民族兴,法治强则国家强。党的二十大报告对新时代十年在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下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发生的历史性变革作出深刻总结,明确作出“法治中国建设开创新局面”的重大判断,并首次对“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作出专章论述、专门部署,深刻阐明全面依法治国是“关系党执政兴国,关系人民幸福安康,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大战略问题,强调“必须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这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法治建设的高度重视,宣示了我们党矢志不渝推进法治建设的坚定决心,进一步指明了法治中国建设的前进方向,是我们党带领全国人民在新时代新征程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纲领性文件。

一、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法治中国建设开创新局面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全局和战略高度定位法治、布局法治、厉行法治,在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伟大实践中创立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创造了世所瞩目的辉煌法治成就,开创了法治中国建设新局面。

习近平法治思想科学指引。思想的力量最深刻、最持久,一个民族要走在时代前列,就一刻不能没有思想指引。党的二十大报告在总结新时代十年创造的伟大成就时,明确将“创立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摆在了第一条。习近平法治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新时代十年以来法治建设最重要的标志性成果。习近平法治思想用“十一个坚持”系统阐述了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思想和战略部署,深刻回答了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是顺应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时代要求应运而生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是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是引领法治中国建设在新时代实现更大发展的伟大思想旗帜。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创立,实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重大突破、重大创新、重大发展,实现了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时代化新的历史性飞跃,实现了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为党领导人民认识和改造法治世界提供了强大的思想武器,为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提供了科学的理论指引,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进程中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

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深入推进。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围绕这个总目标,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将法治和法治建设提到前所未有的高度,把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推动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不断走向深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重大战略部署,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专题研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从顶层设计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整体方案、路线图和施工图,推动法治建设驶入快车道。党的十九大把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写入“八个明确”,把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写入“十四个坚持”基本方略。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决定组建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切实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筹推进。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对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提高党依法治国、   依法执政能力作出重要部署。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提出进一步健全社会主义民主法治,有效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2020年11月召开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明确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确定为全面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在习近平法治思想科学指引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实现了“从依法治国”到“全面依法治”、从“建设法治国家”向“建设法治中国”,从“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从“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到“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从推进“国内法治”到“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的历史性转变。

全面依法治国总体格局基本形成。全面依法治国是一个系统工程,必须统筹兼顾、把握重点、整体谋划。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系统观念,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统一,不断加强对法治建设的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整体性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顶层设计不断完善,法治中国建设迈出坚实步伐。在习近平法治思想科学指引下,相继制定出台《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等全局性法治发展规划,确立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总蓝图、路线图、施工图,共同构建起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的顶层设计,促进全面依法治国整体发力、协同推进。以制定和实施法治发展规划为引领,紧紧抓住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总抓手,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法治建设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不断增强,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在实践中得以全面展开和有效落实。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加快建设。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总抓手,也是我们党提出的一个统领法治建设全局的原创性概念和理论。党的十八大以来,党领导人民不断深化全面依法治国实践,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不断完善。通过与时俱进修改宪法,制定监察法、编纂民法典,推进重要领域法律法规立改废释,不断提高立法质量,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日趋科学完善。健全保证宪法全面实施的体制机制,持续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全面推开司法责任制改革,不断完善全民守法的激励约束机制,法治实施体系更加高效,各级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升,司法体制改革取得重大进展,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能力持续提升。完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规范立法、执法、司法机关权力行使,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法治监督体系日趋严密。建立健全领导干部法治建设考核制度,着力建设一支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加强科技和信息化保障,全面建设“智慧法治”,法治保障体系更加有力。坚持依规治党,全方位推动形成比较完善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党的建设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明显提高。紧紧围绕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始终把追求公平正义、保障人民权利放在突出位置,不断提升人权法治化保障水平,社会公平正义法治保障更加坚实,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

二、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必须全面推进法治中国建设

法者,治之端也。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一个现代化国家必然是法治国家。党的二十大报告首次提出“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论断,强调要“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充分彰显了法治建设事关根本的战略地位及其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基础性、保障性作用,深刻表明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必须全面推进法治中国建设。

深刻认识国家现代化与法治化之间的内在逻辑关系。“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这一重大论断的提出,蕴涵着国家现代化与法治化之间存在内在的必然逻辑关系。从理论逻辑上,法治作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既是实现国家现代化的基本保障,也是国家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国家要走向现代化必须走向法治化。纵观世界各国现代化的历史发展进程,现代化与法治内在联结、相互依存、不可分割。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治和人治问题是人类政治文明史上的一个基本问题,也是各国在实现现代化过程中必须面对和解决的一个重大问题”。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必须加快法治中国建设步伐,以法治现代化建设更高程度的法治文明,筑牢中国之治的制度根基。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就我国而言,我们要在短短几十年时间内在十三亿多人口的大国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就必须自上而下、自下而上双向互动地推进法治化”。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正是按照这种“双向互动”模式来推进法治现代化,由此推动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进而以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把党和国家事业不断推向前进。

紧扣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谋划推进法治建设。当前,我国正处于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时期。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是一项伟大而艰巨的事业,前途光明,任重道远。”并深刻分析当前国际国内形势,作出“世界之变、时代之变、历史之变正以前所未有的方式展开”“我国改革发展稳定面临不少深层次矛盾躲不开、绕不过”“我国发展进入战略机遇和风险挑战并存、不确定难预料因素增多的时期”等一系列重要判断,标识了中国式现代化所处的新方位新阶段。这就需要我们更加重视法治、厉行法治,从法治上为应对各种风险挑战、解决各种深层次矛盾问题提供制度化方案。我们必须紧紧围绕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对法治建设提出的新任务和新要求,积极回应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法治需求和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不断深化法治领域改革,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以良法善治引领和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

把法治建设贯穿国家现代化建设各领域各方面。基于法治化与现代化的内在逻辑关系,我们必须把国家现代化建设各领域各方面工作都纳入法治轨道,通过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推进和护航中国式现代化。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其深刻涵义就在于,要把法治贯穿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等国家现代化建设各领域各方面,构建全方位、全覆盖、全链条的法治现代化体系,充分发挥法治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在经济建设领域,必须以高质量法治引领、保障和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不断加强对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实施的法治支撑,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治体系,依法规范和引导资本健康发展,大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在政治建设领域,必须在法治轨道上有序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用制度体系来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在文化建设领域,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入法入规,将其融入法治建设全过程各环节。在社会建设领域,必须依法保障民生发展、推进共同富裕,用法治来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在生态文明建设方面,保护生态环境也必须依靠法治,用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提供可靠保障。在国家其他各方面工作中,还要加强国家安全法治建设,完善国家安全法治体系;加强依法治军机制建设和战略规划,完善中国特色军事法治体系;坚持和完善“一国两制”制度体系,推动依法治港治澳;坚定维护国际关系基本准则,大力推进国际法治建设,等等。

三、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深入推进法治中国建设

围绕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形势新任务,党的二十大报告对深入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总体要求及重点任务作出全面部署,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新时代新征程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锚定法治中国建设的总体要求。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全面依法治国各项工作都要围绕这个总目标总要求扎实推进,确保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行稳致远。实践证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成就和经验的集中体现,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唯一正确道路,从根本上保证了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正确方向。我们必须牢牢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个定性,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正确处理政治和法治、改革和法治、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的关系,在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等重大问题上做到头脑特别清晰、立场特别坚定。要始终坚持把党的领导作为根本保证,加强党中央对法治中国建设的集中统一领导,健全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的制度和工作机制,确保党的主张贯彻到全面依法治国全过程各方面。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这个根本立场,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系统谋划和解决法治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用法治保障人民安居乐业。要牢牢把握社会公平正义这一法治价值追求,全方位加强人权法治保障,加快完善体现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的法律制度,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司法力度,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要紧紧抓住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这个总抓手,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持续深化法治领域改革,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突出法治中国建设的重点任务。除总体要求外,报告具体部署了四个方面的重点工作。首先,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宪法是法律体系的核心和统帅,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必须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更好发挥宪法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作用,维护宪法权威。要聚焦健全保证宪法全面实施的制度体系,重点完善与宪法相配套、直接保障宪法实施的宪法相关法律制度,不断加强这些法律制度的系统性和协同性。良法是善治之前提,必须坚持立法先行,充分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要针对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着力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统筹立改废释纂,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立法,健全国家治理急需的法律制度、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必备的法律制度,补强法律体系的空白点、薄弱点,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更加科学完备、统一权威。其次,扎实推进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必须更深层次、更大力度、更加有效地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要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健全行政裁量基准,加强执法监督体系和能力建设。再次,严格公正司法。公正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必须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要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严格规范司法权力运行,强化对司法活动的制约监督,确保司法活动的各环节、全过程都在有效的监督下进行。最后,加快建设法治社会。法治社会是构筑法治国家的基础,必须深入推进全民守法,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引导全体人民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要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法治观念,特别是要着力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带头作用,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在新时代新征程,我们必须始终坚持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指引下,牢牢锚定法治中国建设的目标任务,深入推进新时代依法治国伟大实践,努力打造良法善治的法治中国,不断谱写“中国之治”新篇章,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根本性全局性长期性的坚强法治保障。

(作者: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研究生院院长、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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