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党委区直机关工委《区直机关推进基层党建“五基三化”攻坚年行动重点措施》关于在区直机关推行以处室为单位单独组建党支部的要求,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党组研究同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机关党委近期印发通知,组建法规处党支部。法规处党支部按程序召开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支部书记、副书记。
法规处党支部随即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和自治区党委宣传部有关通知要求,于7月28日召开会议,组织支部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习近平经济思想学习纲要》和《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总体国家安全观学习纲要》等。在集体学习的基础上,要求支部党员干部积极开展自学,利用空闲时间认真学习有关书籍和资料,努力提升自身理论水平,更好地指导业务工作,更加主动作为、履职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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