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法治机关建设,进一步深化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法规处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组织各相关业务处室对2015年至2020年以我委名义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评估。经评估并经委主任办公会研究确定,《广西示范物流园区认定管理办法》等10件规范性文件因有效期届满、内容已不适应发展要求等原因列入废止目录,并按规定在我委官方网站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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