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左市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审批亚行贷款崇左(大新县)中越跨境旅游综合提升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崇发改报〔2020〕269号)收悉。利用亚洲开发银行(以下简称亚行)贷款崇左(大新县)中越跨境旅游综合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经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评估并出具评审报告(桂评审报〔2020〕70号)。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充分利用中越德天—板约跨国瀑布的区位优势,整合旅游资源,提升崇左市智慧旅游及边境互联互通基础设施水平,推进国际旅游合作区建设,同意建设崇左(大新县)中越跨境旅游综合提升工程。
二、项目名称:崇左(大新县)中越跨境旅游综合提升工程
三、项目代码:2020-451400-48-01-057164
四、项目业主:广西大新安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五、项目地址:崇左市大新县
六、主要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项目主要建设中越跨境游客集散中心、跨境智慧旅游中心,以及改扩建两条旅游公路。其中,跨境游客集散中心总建筑面积约18565.34平方米,主要建设跨境旅游的综合性基础设施和服务平台;跨境智慧旅游中心主要建设跨境全域旅游集散云服务中心与手机APP、新能源车船移动端服务、综合公共服务、市场营销、综合监管、人才培养和电子商务等应用;旅游公路包括一条旅游集散公路和一条旅游专线公路,里程总长约16.282公里。
七、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项目估算总投资38159.10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27808.4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6387.92万元,预备费2735.71万元,建设期利息1227.02万元。资金来源为:拟利用亚行贷款2680万美元,其余配套资金由项目业主多渠道筹措解决。所借亚行贷款本息由项目业主负责偿还,大新县财政担保。
八、原则同意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的项目建设方案。环境保护、节能措施以相关部门批复文件为准。
九、请严格执行亚行贷款项目采购政策以及国家、自治区有关招标投标的规定,按照附件核准的方案开展工程招投标工作。
十、本项目可享受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请据此批复督促项目业主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编制项目初步设计,进一步落实项目建设配套资金及各项前期工作,组织好项目实施。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管理有特殊规定的,要严格遵守相关管理规定。
附件:招标核准意见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12月30日
附件
招标核准意见表
建设项目名称:崇左市(大新县)中越跨境旅游综合提升工程
项 目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 招标形式 | |||
全部 招标 | 部分 招标 | 自行 招标 | 委托 招标 | 公开 招标 | 邀请 招标 | ||
勘 察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设 计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建筑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安装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监 理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设备采购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审批部门 核准意见说明 | 根据《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第三条和第五条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和新修订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办法》第六条第四款规定,本项目工程勘察、设计、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监理、设备等必须进行招标。
2020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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