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产教融合建设试点实施方案》(发改社会〔2019〕1558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实施意见》(桂政办发〔2018〕154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七部门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十四五”产教融合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桂发改社会〔2021〕387号)部署和要求,经各设区市申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教育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广西社科院等13个部门、行业专家进行评审,拟确定南宁市、桂林市、百色市、北海市、玉林市为广西壮族自治区产教融合型试点城市。现予公示。
公示时间:2021年12月21日-2021年12月26日
联系人:张琴
联系电话:0771-2328296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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