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成文日期:2022年09月15日 |
标 题: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贵港港中心港区石卡郁水作业区17、18号泊位工程项目单位的函 | |
发文字号:桂发改交通函〔2022〕2761号 | 发布日期:2022年09月19日 |
贵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报来《关于请求调整贵港港中心港区石卡郁水作业区17、18号泊位工程项目单位的请示》(贵发改报〔2022〕187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2014年11月19日,我委以桂发改交通〔2014〕1473号核准批复了贵港港中心港区石卡郁水作业区浙商码头项目,项目单位为贵港市浙商港口仓储物流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同意你委提出将项目单位贵港市浙商港口仓储物流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调整为广西贵港市工投实业有限公司,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二、除上述调整外,其他相关事宜按照桂发改交通〔2014〕1473号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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