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发改干〔2021〕17号
各处室、机关党委,委属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
谭遂裕同志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固定资产投资处处长、一级调研员,免去其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农村经济处处长、一级调研员职务。
刘星宏同志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农村经济处处长,免去其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法规处处长职务。
黄奇海同志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法规处处长、一级调研员,免去其自治区能源局副局长、一级调研员职务。
李伟同志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政策研究室主任,免去其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经济贸易处处长职务。
薛贻德同志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经济贸易处处长,免去其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政策研究室主任职务。
陈瑜同志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重大项目建设处副处长,免去其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杨银辉同志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煤炭油气处副处长,免去其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体制改革综合处副处长职务。
王宗明同志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体制改革综合处副处长、二级调研员,免去其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煤炭油气处副处长、二级调研员职务。
唐国植同志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区域开放处二级调研员,免去其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办公室二级调研员职务。
秦雨保同志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煤炭油气处二级调研员,免去其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经济贸易处二级调研员职务。
韦曼妮同志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办公室一级主任科员,免去其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煤炭油气处一级主任科员职务。
蒙星霖同志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价格管理处一级主任科员,免去其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创新和高技术发展处一级主任科员职务。
免去李一川同志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固定资产投资处处长、一级调研员职务,调出。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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