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朱 林
联系电话:0771-2328587
组织实施收费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监测预测预警价格变动,提出全区年度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和调控措施。拟订和调整自治区有关价格政策和重要收费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和协调全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工作,负责价格公共服务有关工作。实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