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公共卫生应急物资产能储备有关工作部署,现将我区申请承担国家公共卫生应急物资产能储备任务的企业及储备品种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有意见建议,请署名来信或来电反馈。公示期5日。
联系电话:0771-2328860,0771-8095033。
电子邮箱:gyc@gxi.gov.cn。
附件:公共卫生应急物资产能储备企业公示名单
广西壮族自治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1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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