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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三年行动工作动态第十一期(总第十一期)

2021-12-23 14:00     来源:电力处     作者:李艳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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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批广西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示范创建名单公布


为贯彻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要求,推动发展方式低碳绿色转型,按照广西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三年行动计划关于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示范的部署,广西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厅际联席会议办公室(以下简称“厅际联席办”)于近期组织各市(县)和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示范创建申报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全区有3个设区市申报创建示范市,3个县申报创建示范县,24个单位申报创建示范点。2021年11月26日,厅际联席办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对以上申报创建示范市、示范县、示范点(以下统称“示范单位”)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查。经专家评审,确定示范单位名单如下:

序号

示范类别

示范单位名称

地址

1

示范市

南宁市

/

2

柳州市

/

3

示范县

鹿寨县

/

4

柳城县

/

5

天等县

/

6

示范点

广西天天快充充电桩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琅东充电站

南宁市青秀区琅东客运站旁公交停车场内

7

广西桂物机电集团五象汽车生活广场新能源充换电站

南宁市良庆区东风路50号

8

南宁公交出租汽车有限公司

南宁市兴宁区南梧路369号

9

柳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文昌综合楼区域充电站

柳州市城中区文昌路66号

10

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柳州供电局河西综合能源服务站

柳州市柳南区河西街道河西路

11

柳州云森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OK充电站

柳州市城中区滨江西路15栋-2号

12

柳州天朗华辰新能源有限公司柳州粮库充电站

柳州市柳南区柳太路11-1号

13


桂林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临桂新区行政中心东辅楼充电站

桂林市临桂新区西城中路69号

14

桂林鼎和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桂林市秀峰区翠竹路75号鼎富大厦13楼

15

桂林市鼎晟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鼎富示范站

桂林市秀峰区翠竹路75号鼎富大厦立体停车场

16

藤县国兴城乡新能源公交有限公司

梧州市藤县滕州镇藤县高铁站后面

17

防城港市城投红树林汽车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防城港园博园主场馆出租车充电站

防城港市港口区园博园主场馆旁停车场

18

广西贵港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贵港市港北区江北西路268号

19

玉林市公交新能源充电站3站

玉林市玉州区一环西路南高立交桥桥底

20

柳州特来电新能源有限公司百色公交六塘工业园充电站

百色市右江区吉源路大华厂附近

21

柳州特来电新能源有限公司来宾公交充电站

来宾市兴宾区来良路公交场站内

22

广西东泥天等水泥有限公司厂区停车场

崇左市天等县天等镇大隆村

自治区对示范单位实行动态管理,对于示范创建工作扎实、成效明显、示范带动作用强的示范单位,支持其做优做强,加大宣传,提升其影响力和引领力;对于示范创建工作推进不力、成效不佳、示范带动作用弱、社会公众投诉多的示范单位,将从示范单位名单中移除。厅际联席办按照尊重基层创新、因地制宜、各具特色的原则,在不断推进各项支持政策措施的基础上,鼓励更多地方和单位结合实际开展示范创建工作,并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及实际需要逐步调整和增加示范单位。



柳州加强规范新能源汽车充电服务费等收费行为


为解决柳州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一些企业为抢占市场份额低价无序竞争、新能源汽车“充电难”等问题,2021年12月6日,柳州市出台政策,加强规范新能源汽车充电服务费等收费行为。主要措施是:

一、强化收费管理。在新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定价目录》出台前,柳州市充电服务费仍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其最高限价标准按照《关于新能源汽车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柳价费〔2017〕40号)》规定执行。鼓励各充电服务企业采用先进技术和管理手段,通过公平竞争,依法集中,扩大规模,提高市场竞争能力。对经营者滥用技术、资本优势以及平台规则等排除、限制竞争,以不合理低价提供服务,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等行为,柳州市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二、疏导“充电难”矛盾。鼓励各充电服务企业采用多种形式投资建设新的充电设施。对在新能源汽车专属充电场站内充电的新能源汽车,充电期间只收取充电服务费和代收电费,不得另行收取车辆停放服务费等任何费用;对非充电而占用场站内充电位的车辆,以及充电完成超过1小时后未及时驶离的车辆,可按每小时5元收取车辆停放服务费。




桂林举办新能源快递物流车品鉴会


2021年11月19日,为推动《桂林市城区三轮车与电动四轮车管理办法》(桂林市人民政府第6号令)按计划落地,由桂林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联席会议办公室(以下简称市联席办)主办,上汽通用五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承办的新能源快递物流车品鉴活动在桂林成功举办。上汽通用五菱小型新能源快递物流车五菱E10在活动中首次亮相并提供实车试驾。市联席办相关成员单位领导、各物流企业负责人和快递小哥代表一同对五菱E10进行品鉴试驾,并交流座谈。

《桂林市城区三轮车与电动四轮车管理办法》(桂林市人民政府第6号令)规定从2022年2月1日起,未经注册登记的三轮车与电动四轮车不得上路行驶。届时,原有未注册登记的三轮车与电动四轮车驾驶人应当根据自身需求及时更换交通出行方式。

举办此次新能源快递物流车品鉴会是有序推进桂林市人民政府第6号令和《桂林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三年行动计划》落地的又一积极尝试,也是桂林市加快推进“双碳”绿色发展、全力打造世界级旅游城市的具体实践,标志着桂林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在全区率先进入商用领域的新时代,为广西全区规范快递物流车辆管理和服务开创了新局面、树立了新样板。



来宾市国有企业平台借力加快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为加快推进来宾市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来宾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利用自身资源,与南方电网广西电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紧密合作,借助专业企业的力量,加快推进来宾市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项目建设。

合作双方按照统筹规划、科学布局,适度超前、有序建设,统一标准、通用开放,依托市场、创新机制的原则,积极促进来宾市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形成布局合理、科学高效的“互联网+充电基础设施”体系,为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应用创造良好环境。双方经多次共同勘察选址,已确定了国投金街、市直单位大院、学校等一批充电站点,第一批站点共规划建设100个充电桩。项目投产后,将为广大市民提供更加便利的新能源汽车充电服务,为促进市民对新能源汽车需求的增长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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